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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附件1),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4.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

2.对依托企业类在豫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可不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直接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依托单位为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的申请人仅可申报无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无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额度。

3.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当扩大省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资助数量,省基金继续设立部分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鼓励依托单位出资予以资助,共同助推我省更多科研人员蓄力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意出资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依托单位,请在线填写《关于同意出资资助省基金指导性计划项目的函》(允许同一依托单位下不同法人主体分别出函)并上传申报系统。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

(三)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

1.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杰青、优青项目。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

国家级:中组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中原英才计划中“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等入选者,且项目尚在实施期内的。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省杰青、优青项目。

2.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若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3.主持有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科技人员,不得再申请省基金面上项目。

4.主持有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省基金项目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请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项目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请作脱密处理后提交。

6.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三、受理时间

院系提交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函评意见,附件3)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书籍式装订成册,以院系为单位填报并打印《2024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5)1份报送至科研处N407办公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完全对应的申请书电子版(仅限PDF格式)和《2024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nysykyc506@163.com。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6时,逾期视为放弃。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65922508,65908672

(三)校科技处

联系电话:63513236

电子邮箱:nysykyc506@163.com

联系人:陈兆进、张新刚

科技处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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