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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2024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名额2名。各单位对照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最多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要求,从今年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按如下流程办理:

省教育厅根据省辖市、县(市)专任教师数量的情况,核定各省辖市市区和县(市)的推荐名额,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

2.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

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使用A4型纸张)。由人事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印章后上报;科技处、社科处对论文、论著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复印件清单上签署经办人员名字、加盖印章后上报;教务处对教学方面获奖、表彰情况进行审验,并在复印件清单上加盖印章后上报。

(二)材料报送安排

所有纸质版2024722日前报送人事处N410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rsc@ny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0377-63513710

 

 

金沙6165总站人事处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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