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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已获得国家、

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根据学校实际,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91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业绩

原则上近五年内应同时取得下列成果:

1.管理业绩突出,有效带领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

2.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纸质3份,同时报电子版;

2.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9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项目。2019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安排

12024722日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N410,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rsc@ny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0377-63513710

金沙6165总站人事处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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